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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大限将至 一刀切管理能否真正有效

中山在线 2020-06-19 15:27 来源: 可分享

近日,中山市召开共享电动自行车综合管治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将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督促运营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存量共享电动自行车,禁止运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我市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共4家,分别为哈啰、滴滴街兔、小遛和美团,各企业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约10万多辆。针对清退共享电单车举措对市民的出行影响记者也开展了路面实地调查。

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北门,记者注意到,30分钟内,校门口附近的50辆共享电单车便被一扫而空。刚停下车的小李对记者说,“日常我们出门都会骑街兔和哈啰,又快又省力,不像自己买电动车后续那么麻烦。现在身边朋友大部分都买了骑行卡,用车更便宜” 。

在中山市远洋广场和利和广场区域,共享电单车的使用频次更加频繁,在上下班高峰期,出现了一车难求的景象

记者了解到,共享电单车因通风条件好、与其他人无接触,车辆消毒频率高,骑行安全有保障,尤其在全面复工复产阶段,逐渐被越来越多用户作为日常出行工具。当记者问及用车用户是否了解未来有可能无法使用共享电单车时,部分用户表示稍微了解该举措,并表示希望能够继续使用

“我之前买的电动车早就不骑了,一是来回充电不方便不安全,我们小区很多人会从楼上扯电线下来充电,还有的在楼道里充电。第二还要担心电瓶被偷,来回修车的费用都够买个新车了。现在骑这种共享电单车很方便,花费还少。当然希望这种车一直运营。”家住逢源小区的张先生说。

据了解,6月13日中山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综合管治联席会议对中山市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做以下要求: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山市交管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自觉遵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山市城管执法部门的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规定。三、在有关规定未明确前,不再继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四、2020年6月21日前自行清理回收存量违标共享电动自行车。

要求中明确企业需在指定时间前清理回收存量违标共享电动自行车,该违标车辆与中山市路面运营车辆有什么样的区别?

有出行平台接受采访时表示,运营车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相关要求,并且具备3C认证,耐雨耐水、耐高低温,不存在运营违标车辆。而且车辆统一采用集中充换电,相比普通家用电动车充电乱象,可以有效避免用电安全隐患。此前已将车辆硬件信息报备至主管部门。针对乱停乱放,交通肇事等情况,各家企业表示将通过技术手段来约束用户行为,并且希望能够像家用电动车一样安装牌照,通过牌照信息加强骑行安全管理。

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5亿辆,平均每8个家庭中就有5个家庭拥有一辆电单车。但是,大量“私家”电动车的使用率较低,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还成为潜在的风险源。数据显示,我国约60%的“私家”电动车每日骑行时间不足一小时,90%的存量“私家”电单车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相比使用低频的家用电单车,共享电单车的使用频次及时长显著高于前者。

目前,昆明、长沙、银川等部分地方政府已正式发文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虽然共享电单车的发展仍存在乱停乱放、超量投放等问题,也应注意到其对交通出行的巨大利好作用。全国政协委员谷树忠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共享电单车搭载互联网平台后被赋予新动能,不仅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而且创造了大量新就业岗位。国家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共享电单车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共享电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促进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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